编辑动机
近日,本市对原有的《天津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将于12月1日正式施行。本市将设立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和限制燃放区域,外环线以内地区将严格限制烟花爆竹燃放。同时,《办法》(修订案)还从各个环节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引导市民少放、不放,减少空气污染等环境污染,还对婚丧嫁娶、企业庆典等做出了明确规定。新规出台,将对本市的烟花爆竹经营者和明年春节的花炮销售带来哪些影响?烟花爆竹一直是婚礼庆典等场合的“传统节目”,该用什么方式来代替呢?
稿件统筹 邓晶龙 周白石
市场反应 “不放鞭炮”写进婚庆合同 饭店声明“门前禁放”
每年10月,都是津城的“结婚旺季”。据天津市婚庆服务行业协会统计,这个10月津城举办婚礼的新人超过3万对,占全年婚礼总量的30%左右。婚庆协会会长潘树辉说:“只要是婚庆的好日子,人们就有一种感觉—从中午一直到晚上九十点,都能听到鞭炮声。娶媳妇儿放鞭炮确实是一种传统风俗,而且,这几年来又加上了烟花,礼炮,晚上送客人时还要再放一轮。声势越搞越大了,可造成的空气污染也不小。婚庆的高峰月也是雾霾高峰期。”
按照《天津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修订案)的规定:从事婚庆、殡葬服务的个人和单位不得要求顾客购买并燃放烟花爆竹,并不得提供代购和运输烟花爆竹的服务,对在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地区承办婚礼的酒店、宾馆应提前告知禁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并在合同中予以明确,同时对在其市容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区域内因婚庆活动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予以劝阻。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有关部门将处以相应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将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市婚庆服务行业协会目前已通知了所有会员单位,也在《婚庆服务合同》中明确:婚庆服务过程中,服务单位不提供燃放烟花爆竹服务及相关产品。潘会长说:“花炮禁放之后,婚庆服务单位可以设计新的环节,比如用电子鞭炮、用空气压缩式的礼花,这些都不产生烟雾,而且也有‘响动’,一样能营造气氛。也可以用音乐、锣鼓等,特别是传统中式婚礼,用民间花会表演,喜庆的气氛远比鞭炮的效果好。”
目前,一些准备明年结婚的新人已开始选择“吉日”订婚宴。不少新人发现,在饭店的《服务合同》里也注明了:“门前禁放烟花爆竹。”本市的第一家婚礼会馆—传奇婚礼会馆负责人告诉记者:“以前我们门前是可以放烟花爆竹的,到了结婚高峰日,光扫炮皮就得安排好几个人。现在,我们按照本市最新规定,直接在合同中明确不能在门前放鞭炮。我们将会馆门前的场地进行了设计,铺上地毯,摆放新人的婚纱照,整体环境上档次,为了保持这样的品质,新人们也就不好意思放鞭炮了。”